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24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1人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4-07-05 18:31:01 |  访问:7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以及地委、行署的工作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财政部的统一安排,现将2024年裕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单位、期限

(一)招募数量

2024年裕民县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11名(包含1名招募计划外人员,与招募计划内人员同等待遇)。

(二)招募对象

2024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3.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单位与期限

服务单位:各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及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裕民县政府网和“裕民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募公告。

(一)报名

时间:7月5日至7月12日

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行注册,注册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17日前,携带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截图到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西边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政审考察表(政审考察表于7月19日前交县人社局)。

(三)考试面试

7月22日至7月31日,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后期准考证和公众号公布时间为准。

(四)体检、考察、公示

8月1日至8月20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由县人社局组织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五)培训

8月21日至8月31日,由县人社局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六)组织上岗

9月1日,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三、待遇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其中:每人每年按照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帮扶乡村振兴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逾期报到的或未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由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答。

(五)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裕民县:0901—6525003

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4年7月1日

(责任编辑:小今)

推荐:更多2024新疆塔城地区裕民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11人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